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议庭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议庭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