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互联网法院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所在地设有多个中级人民法院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案件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由相应的专门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