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2021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让中外当事人享受到同等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工作… 第一条 人民法院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查询、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登记立案服务。 第二条 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案件范围包括第一审民事、商事起诉。 第三条 人民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 第四条 跨境诉讼当事人首次申请网上立案的,应当由受诉法院先行开展身份验证。身份验证主要依托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等进行线上验证;无法线上验证的,由受诉法院… 第五条 跨境诉讼当事人进行身份验证应当向受诉法院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第六条 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 第七条 跨境诉讼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应当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第八条 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授权委托材料包括: 第九条 受诉法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后,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第十条 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中包含以下内容的,受诉法院不予登记立案: 第十一条 其他诉讼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1年2月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