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3年) 6.

6. 有效维护金融安全。充分发挥司法对金融的服务保障职能,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依法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正确认定多层嵌套金融交易合同下的真实交易关系。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违规行为,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认定合同效力和权利义务。通过依法判处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等途径,推动完善金融治理结构。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防止房地产市场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和转化。坚决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把金融机构高管职务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等作为惩治重点,全面及时追赃挽损。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支持、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加强金融风险行政处置与司法审判的衔接,助力金融风险预防和化解。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法院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