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3年) 5.

5. 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依法审理涉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稳定中外投资者对东北地区的市场预期。加强对涉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合法性审查,及时发出审查清理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的司法建议,规范、引导各方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关系。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格权益和财产权益,依法惩治侵害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原则,防止用刑事手段处理民事纠纷,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健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对于因公权力机关错误采取强制措施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依法适用国家赔偿。严格落实公司法、证券法优先保护特殊市场主体的立法精神,注重维护中小股东、消费者、劳动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及时发放执行案款,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