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