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2021年) 2.

2. 双方同意研究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广调解及仲裁服务。支持香港法律界人士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以及担任内地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加强法律查明方面的合作,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