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2021年) 1.

1. 双方同意研究完善内地与香港之间,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法律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积极推进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有关工作,探讨优化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具体举措,健全完善取证协助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机制建设,为内地与香港融合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