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2016年) 2. 公安机关各边检总站、边防总队负责对本省法院系统边控对象进行布控,各地边检机关与当地法院建立相关的查控联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问题。 四、 协作机制工作内容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2016年) (二) 2. 公安机关各边检总站、边防总队负责对本省法院系统边控对象进行布控,各地边检机关与当地法院建立相关的查控联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问题。 四、 协作机制工作内容 (二) 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决定本协作机制相关信息的技术规范细节,对本协作共享内容扩展或修改由双方确定的联系部门共同商定。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