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人员都可以申请课题。实行公开竞争,择优立项。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