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200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的主要事项是:

一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指示的情况;

二在执法办案活动中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严明执法作风、遵守检容风纪的情况;

五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