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2015年) 第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201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检察官以案释法包括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