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2017年) 第二章 检察官办案释法 第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201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检察官办案释法 第十条 检察官应当围绕检察法律文书内容及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问题,或者释法对象要求说明的重点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具体包括: 认定的案件事实; 适用的法律条文; 涉及的司法政策; 办案的程序和进度; 释法对象提出的其他相关问题。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