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2020年) 25.

25.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管理。以工作质量、帮教效果为核心,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独立评价与指标体系。省级检察院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对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独任检察官履职情况单独评价。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明确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依法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负责。明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受案范围,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原则上统一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办理,完善涉及未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办理机制。推进办案方式和专用文书改革,探索逐步将未成年人检察特殊业务纳入案件管理体制。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有效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