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87年)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87年) 1. 1. 已经办理转业或者退伍手续的县(市)人民武装部的人员; 六、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