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2017年) (十四)

(十四) 建立联合培训制度。举办相关培训时,可以为对方预留名额,或邀请对方单位领导或办案骨干介绍情况,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公益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