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2017年) 六、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2017年) 六、 六、 加强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十一) 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各级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的信息平台,选择部分地方进行试点,有序推进,共享国土资源领域违法信息、检察机… (十二) 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为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时处置突发性、普遍性等重大问题,探索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任何一方获得的涉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及公益诉讼… (十三) 建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度。双方开展的涉及对方工作范围的专项行动等,可邀请对方参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监督、刑事司法等职能,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勘… (十四) 建立联合培训制度。举办相关培训时,可以为对方预留名额,或邀请对方单位领导或办案骨干介绍情况,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公益监督能力。 (十五)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土资源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国土资源领域涉及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于达成一致的… (十六) 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双方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两个部门之间的日常联络及文件传输等工作。 (十)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