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1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人民检察院和扶贫部门应当积极落实,并及时向对方反馈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