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2、 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十、 2、 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十、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165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