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2、 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九、 2、 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九、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