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七十六、

七十六、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