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三、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三、 三、 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 (六) 开展智能光伏工业园区应用示范。深入落实《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光伏应用项目… (七) 开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在有条件的城镇建筑屋顶(如政府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厂矿建筑、设施建筑等),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 (八) 开展智能光伏交通应用示范。推动交通领域光伏电站及充电桩示范建设,鼓励光伏发电在公路声屏障、公路交通指示标志、太阳能路灯、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公交场站、港口码头… (九) 开展智能光伏农业应用示范。支持光伏与农业融合发展,开展立体式经济开发,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农业设施棚顶安装太阳能组件发电、棚下开展农业生产的形式,将光伏发电与农业… (十) 开展智能光伏电站应用示范。在符合光伏“领跑者”计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基于智能光伏的先进光伏产品,鼓励结合领跑者基地建设开展智能光伏试点,在大型光伏电站及分布… (十一) 开展智能光伏扶贫应用示范。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在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鼓励先进… (五)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