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十)

(十) 开展智能光伏电站应用示范。在符合光伏“领跑者”计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基于智能光伏的先进光伏产品,鼓励结合领跑者基地建设开展智能光伏试点,在大型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应用中积极推广。鼓励结合荒山荒地和沿海滩涂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等废弃土地治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智能光伏电站建设,促进光伏发电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国家能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