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1999年)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十五条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1999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十五条 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凭《批复单》向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