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二条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200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商务部和公安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有关国际核查结果及经营者违规情况。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