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评估专家组组长可以根据评审需要,召集临时会议,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单位陈述有关情况。

申请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评估专家组所要求的有关资料,并配合专家组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