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鼓励养殖企业参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