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