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第四章 检测机构的义务 第十七条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检测机构的义务 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人员、检测流程和检测设备等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杜绝弄虚作假、修改检测数据等影响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公正性和权威性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