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无线电管理经费实行因素法分配,包括基本保障因素、动态因素、业务因素,并以绩效评价结果、资金执行率和整改情况为调节系数。
基本保障因素包括房屋建筑物面积、无线电管理特种车辆数量、无线电管理技术设备原值等。
动态因素包括行政区域面积、每平方公里无线电管理台站数量、地市(区)数量、地理位置(含边海空防)、无线电管理监测设施存量、相关规划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计划投资预算规模、试点建设情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
业务因素包括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往年测试业务量和市场单价、重大活动保障需求、无线电管理政策和技术研究、考试保障需求、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情况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绩效评价结果、资金执行率、整改情况的调节系数,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适当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