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2017年) 第八条 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接到干扰投诉后,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符合投诉要求的,及时向相关单位下达无线电干扰排查任务;不符合投诉要求的,应告知投诉人具体原因;投诉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投诉人予以补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