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七条 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投诉人应当在干扰投诉前进行自查,排除由于自身设备故障、用户误操作等内部原因造成的干扰。有条件的用户,还可将疑似的干扰源位置、频谱图等相关信息与无线电干扰投诉单一并提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并在具体干扰查找过程中为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