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 第二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环节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地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价。 第四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可以依据职责和工作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 第五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权责清晰、分类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对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环节的检查属…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