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八条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快递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快递市场年度监管报告。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