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对于破坏军事设施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2001)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