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使用 第二十三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使用 第二十三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支出列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类02款17项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支出”科目(新增)。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