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内容如有变更,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应当及时报登记机关,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