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