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章 旅行社经营 第二十四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旅行社经营 第二十四条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