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十六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十六条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