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九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