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