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政许可办法(2018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旅游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申请人依法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

旅游主管部门实施许可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材料;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材料。

材料形式应当包括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