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2018年)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九条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2018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九条 旅游主管部门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许可办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口头陈述和申辩,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经复核,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