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四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二十三条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二十三条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旅游违法行为时,认为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