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发布 第十七条 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发布 第十七条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写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国家标准(GB/T1)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导则》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写也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