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发布 第十八条 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发布 第十八条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每年定期向国家旅游局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建议;经国家旅游局标准化主管部门进行统一汇总、统筹协调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家旅游局批准立项,正式下达年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任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