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处理 第二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处理 第二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每季度公布旅游者的投诉信息。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