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 第十五条 许可证登记的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实施行政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根据持证者提出的许可申请,履行审批程序,按审批权限在变更记录页上办理变更登记或由原发证机关换发新… 第十六条 许可证登记的非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实施行政许可或受委托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持证者提出的变更申请,原则上应现场即时完成许可证副本变更记录页的变更登记或由原发证机… 第十七条 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的行政许可,许可证在年度核验合格并加盖核验章后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由实施行政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1个月内注销许可证并公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