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七条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七条 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全国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管理;地方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由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